一、会员享有下列基本权利
(一) 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出席全国会员代表大会,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的权利;
(三)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 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 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;
(六)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二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
(一)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协会章程,执行本协会的决议;
(二)自觉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声誉,维护协会合法权益;
(三)积极与协会联络,按时交纳会费;
(四)积极支持卫生公益事业,参加各项活动;
(五)积极反映各民族卫生工作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;
(六)积极为协会献言献策,以促进协会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