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会费收取范围:协会全体会员。
二、 按章程规定,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,根据民政部,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,协会确定会费收取标准为:
(一)个人会员:每年交纳会费 200 元。
(二)普通团体单位:每年交纳会费 20,000 元。
(三)理事团体会员单位:每年交纳会费 100,000 元。
(四)常务理事团体会员单位:每年交纳会费 200,000 元。